2015年1月1日起北京民用机场管理将实施“新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12 19:17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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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钱春弦)为提高民用运输机场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机场建设和发展,北京市有关行政部门将委托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为规范北京市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和管理,保证民用运输机场安全和有序运营,《北京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和首都机场有关单位负责人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管理办法》以国务院颁布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为依据,针对目前机场管理突出问题,结合北京市民用运输机场实行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规定建立健全机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机场规划、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控制、净空保护、交通组织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涉及属地管理职责问题。

据介绍,《管理办法》的最大突破,在于设置有关行政部门委托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模式,这将大大节省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能。首都机场公共区域地跨朝阳、顺义两区,行政处罚主体单位多。有关行政部门委托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应与机场管理机构签订书面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并将委托管辖范围、权限、期限等予以公告;对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不得重复处罚,并对机场管理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近年来不时发生乘客冲入停机坪、霸占机舱等事件,《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四类行为,包括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强行闯入滑行道、客机坪,强行登、占航空器;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和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其他威胁航空运输安全、扰乱机场秩序的行为。北京市和首都机场方面表示,《管理办法》颁布施行,近期看将进一步规范首都机场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首都机场安全运营,长远看,将为未来北京市两个大型国际航空枢纽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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