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部署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13 11:24 来源: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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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12日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就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做出批示,对全省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按照批示精神,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建立“全省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具体的任务和措施,力争形成多部门合作、全力抓住社会组织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此项工作将分为动员教育、对照检查、问题整改、巩固提高与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展开,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加强社会组织领域反腐倡廉工作,既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对于有效改善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环境、推进黑龙江省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这方面工作的部署,充分体现了黑龙江省对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加快了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两部委《意见》的进程。(记者 郭铭华)

责任编辑: 戚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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