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生支出全年将实现两个80%以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15 13:28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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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民生兜底意识,全力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陕西省财政厅统计数据显示,1-11月,陕西省民生支出共完成2626.76亿元,同期增长9.71%,高于财政支出总体增幅1.3个百分点;保障性住房、陕南移民搬迁、科技、医疗卫生、农林水、城乡社区事务等民生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计全年民生支出占到财政支出的80%以上。 

今年,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省级新增财力安排支出156.8亿元,其中126.2亿元用于民生部分,占新增财力的80.5%。

在社会保障方面,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连涨”,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志愿军老战士等部分社会群体补助标准,实施了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制度,调整了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

在医疗卫生方面,陕西省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50元/人年,高于国家标准3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加大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

在教育事业方面,率先实现营养改善全省覆盖,工作走到了全国前列。提高教育保障标准,将学前一年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150元/生年,将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从1100元提高到4000元/生年,将高中生均经费标准从400元提高到600元/生年。建立了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制度。

在科技文化体育方面,安排科技专项资金9亿元支持创新型省份发展,加大对文化体育场所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 

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在中省财政投入145亿元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开行360亿棚户区改造低息贷款;通过平台融资120亿元,支持市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50亿元,支持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在移民搬迁和就业方面,整合中省市县财政资金41.4亿元,支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和后续产业培育。将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记者 杨华)

责任编辑: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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