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媒体报道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有关纠纷等答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19 21:22 来源: 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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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19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近期对市场操纵的执法工作情况,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1号——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通报了证监会与最高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及司法协助机制建设的情况。另外,还回答了记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问:近期,多家媒体报道了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有关纠纷,请问证监会对此如何评论?

    答:我会已关注到方正证券与其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之间的纠纷事项。资本市场各类参与主体均应依法合规行使自身权利,不得损害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上市证券公司的第一、二大股东,应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和双方协议约定,妥善解决相关争议,不得干预也不得因争议而影响两家证券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得损害证券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方正证券、民族证券应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保持公司的独立性、正常经营和员工稳定。我会已采取措施,加强对两家证券公司的日常监管,高度关注其合规经营情况,一旦发现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会将依法处理。

    问:有媒体报道称,旨在改善券商净资本约束的风控指标新规将发布,请问是否属实?证监会对此如何评价?

    答:为落实“新国九条”和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14〕37号),保持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今年我会启动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目前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条件成熟时,将按法定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责任编辑: 黄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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