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分别设在深圳、沈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29 11:5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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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王思北)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9日表示,根据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两个巡回法庭将于2015年年初受理、审理案件。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孙军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在于推动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刘贵祥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此外,还任命了四位巡回法庭副庭长。

    据介绍,最高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也来自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各业务庭选派,按一定的时间轮流派驻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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