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初期供水价发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08 07:38 来源: 人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获悉,中线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实行成本水价,并按规定计征营业税及其附加。其中河南、河北两省暂实行运行还贷水价,以后分步到位。全线将分6个区段定价,其中北京综合水价最高,为2.33元(见图)。

    日前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主体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中线工程实行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按合理偿还贷款本息、适当补偿工程基本运行维护费用的原则制定,计量水价按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其他成本费用及计入规定税金的原则制定。基本水费按基本水价乘以规划分配的分水口门净水量计算,计量水费按计量水价乘以实际口门用水量计算。水源工程和干线工程各口门基本水价、计量水价可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查询。(记者 陆娅楠)

责任编辑: 方圆震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