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发力推进创业创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14 21:17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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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 赵超)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据了解,我国2009年开始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采取中央财政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方式,投资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中小企业,旨在分担创新创业风险,增强创新创业投资者的信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去年,中央财政下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亿元,与地方政府联合参股,吸引社会投资者出资设立49只创业投资基金。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资金91亿元,吸引带动地方政府、社会资金427亿元,共设立190只创业投资基金,发挥出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激励创新创业,促进了创新型经济加快成长。

但是,创投基金在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基金对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关注不够,在运行管理上还带有一定行政干预色彩,评估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等。

“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有明确定位,把支持重点放在早期阶段创业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同时,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优化投向。”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说。

这次会议提出,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孵化和培育面向未来的新兴产业。

会议同时明确了基金的构成和运作方式:

——将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合并使用,盘活存量,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形成总规模400亿元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

——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自主投资决策;

——为突出投资重点,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可以参股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相关基金合作,主要投向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

——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收益分配实行先回本后分红,社会出资人可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可适当让利,收回资金优先用于基金滚存使用。

张占斌认为,新常态经济是创新驱动型的经济,必须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应用转化能力放在促进形成新常态经济的核心位置,“完善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职能,更多支持创新型、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有利于尽快形成新常态下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驱动力”。

责任编辑: 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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