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立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模式 杜绝非法违法销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15 09:56 来源: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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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3日召开的春节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宣传座谈会上获悉:今年,新疆全区烟花爆竹销售建立以批发企业为龙头、长期零售单位为骨干、临时销售单位为末端的连锁经营模式,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非法违法烟花爆竹进入新疆,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形势稳定。

    据介绍,2014年春节期间,新疆全区共设置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和临时零售网点962家,全疆一、二级批发企业34家,销售人员近万人,共销售烟花爆竹60万箱,其中销售网点中889家实现连锁经营,达到92.4%,预计至2015年春节,全疆将实现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连锁经营100%的目标。

    据乌鲁木齐市安监局副局长阿尔斯兰·阿不都热依木介绍,在连锁经营模式下,零售单位必须缴纳一定的违约金,如果发现售卖假冒伪劣烟花,将扣除违约金,有了这样的违约成本,很多零售单位就不会轻易铤而走险。

    此外,今年,安监部门要求所有零售网点均配备烟花爆竹零售流向管理终端机,实施购买实名制。该系统有别于往年销售时的烟花爆竹流向采集系统。新系统由经营单位通过终端机对自己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记录,使产品可追本溯源。而公安及安监等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这些信息及时查询零售流向轨迹。长期零售店和临时零售店零售终端机配备要达100%,没有配备的店将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不得销售烟花爆竹产品。(记者 杨舒涵 实习生 周婷)

责任编辑: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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