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正当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15 18:1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昨天,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意味着延续多年的养老双轨制正式废除。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这个文件出台的目的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实际上,各界呼吁改革养老双轨制的声音久矣,但改革总还欠缺成熟的条件。如今,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已经出炉,细则还有待酝酿斟酌。公众对于这场改革是满怀期待的,它并不只是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关系着众多企业职工,大家期待一个公平合理的养老制度降临中国。

在社会普遍关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乃至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时,我们也需要关注“保障”企业。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少企业内外交困,尽管国务院也多次出台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政策,不过对一些景气指数不高的行业,还有一些沾不了优惠边的大中型企业,它们还是期待更多的减负行动。

过去几年,上海、南京等地曾低调地下调了职工社保费率,比如上海2013年10月1日起城镇职工部分社保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南京也在随后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这些政策出台主要是为了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对于部分缴费比例偏高的地方,这么做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去年底,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也说,现在的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企业觉得负担重。不过,他也坦陈目前面临一对矛盾:一方面企业反映缴费水平太高,一方面降低缴费水平又会影响当期的收入。

实际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就指明了一个方向,即“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这次国务院发文显然就是落实这些改革诉求,无论是转移、接续社保关系,还是扩大缴费覆盖面都迈出一大步。不过,中央到地方在降低社保费率方面没有更多举措,若此时推进这项改革,显然会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

降低社保费率,也并不意味着降低职工福利水平,因为职工的主要收入还是依靠企业良好的运行,如果成本过高导致企业倒闭,再高的社保费率也弥补不了职工的损失。企业活得好,职工才能过得滋润。尽快启动降低企业社保费率的改革,结合其他税费的减免,就像给困难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不仅会救活这些企业,还为中国经济的行稳致远加了一层“保障”。

至于马凯担心社保当期收入下降的问题,可以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来弥补缺口,三中全会本来就要求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在2020年时提到30%,这些增加的资金本来就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既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能够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田享华)

责任编辑: 张维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