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研究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事宜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27 09:55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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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6日下午,山西省省长李小鹏主持召开山西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安排部署当前工作,研究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事宜。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付建华,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欣、郭迎光、王一新、张复明、刘杰,山西省政府秘书长廉毅敏参加。 

    会议指出,做好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针对目前政府规章中存在的一些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本着服务大局、维护法制统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研究论证、全面清理现行的省政府规章。对规章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所代替的,要明令废止;对规章所规范的对象已经消失的,要宣布失效;对规章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正。会议通过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决定废止我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和《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等5件省政府规章,集中修正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3件规章,要求尽快修改完善,按程序公布实施。

  会议强调,全省“两会”召开在即,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收听收看会议,切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两会”精神。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措施,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动政府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张云)

责任编辑: 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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