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机关开展枪爆管理整治百日行动

2015-02-17 09:02 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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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让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春节、元宵“两节”,福建省公安厅从去年12月10日起到今年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清查民用枪支、整治民爆物品、查控烟花爆竹为重点的枪爆管理整治百日行动,坚决遏制涉枪涉爆重大案件、事故,确保“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为“两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涉枪涉爆(含烟花爆竹,下同)刑事案件92起,查处治安案件52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1名,治安处罚432名。共收缴非法枪支515支、子弹19033发、炸药844公斤、雷管4606发、烟花爆竹5.6万余件。

    全民总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

    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宣传出战斗力理念,把宣传工作作为第一道安全防线,并贯彻行动始终。1月21日福建省公安厅召开新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枪爆管理整治百日行动情况,发布了《关于全力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申明凡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投案自首并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可依法从宽处理。为鼓励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福建省公安厅设立了举报奖励专项经费,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凡经核实的,将根据《福建省公安厅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予以1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福建省公安厅举报方式:电话0591-87093291;腾讯微博@“福建警方”、@“机警阿太”、微信公众号“福建治安便民”治安违法线索举报平台;举报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号(邮编:350003)。

    福建省公安机关最大限度的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行动中,形成了“主动举报、主动上缴”的热潮。目前,福建省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270条,查实191条,从中破获案件196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38名;通过群众主动上缴、举报查缴非法枪支290支、子弹10079发、炸药318公斤、雷管2650发、烟花爆竹1.5万件,占全省收缴总量近一半。1月22日,福建省公安厅根据群众举报,组织龙岩、新罗公安机关在新罗区捣毁6个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665件;1月26日,长乐市局金峰派出所收到村民林某某主动上缴的步枪、手枪子弹60发、雷管75个。

    清查无死角:收缴大量非法枪爆物品

    2014年12月下旬、1月中旬,福建全省公安机关连续发起2次分别为期5天、7天的非法枪支弹药、烟花爆竹集中清查收缴统一行动,共收缴非法枪支377支、子弹19822发、烟花爆竹4.3万余件。全省公安机关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通过逐家企业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等方式,全覆盖检查民用枪支、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发现并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

    福建省公安机关把非法狩猎活动突出的山区、林区和烟花爆竹传统产区,以及可能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的机械加工厂、五金销售点和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废旧厂房等场所、部位作为重中之重,清查收缴各类非法枪支弹药和烟花爆竹。1月14日,福清市公安局镜洋派出所在镜洋镇甘厝口一旧厂房进行检查,近600平方米的房间内堆满烟花爆竹,共查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达9500余件。1月29日,南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4天的走访和摸排,在位于洪濑镇都心村某某中学附近捣毁一非法储存黑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烟花爆竹4537箱,案值达100万余元。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同时,福建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在所有入闽通道、城际交通要道、烟花爆竹传统产区出入通道、通往狩猎区域的道路等设卡盘查,查处非法持枪狩猎行为,阻断非法爆炸物品的运输通道。1月20日,建宁县里心派出所在公安检查站接连查获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缴获非法烟花爆竹1217件。

    整治有重点:突出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今年,福建省公安厅将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突出的原烟花爆竹传统产区荔城、武平作为此次百日行动的重点整治地区。

    荔城区政府拨出专款,在烟花爆竹传统产区新塘村布设了126个高清视频,并接入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统,落实实时、动态监控。荔城区公安局联合新度镇政府采取专人包片清查、进出设卡盘查、监控视频巡查等方式,全力整治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问题。武平县公安局针对辖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特点,在十方镇高梧传统烟花爆竹生产区域的入口处安装了7个摄像头,并利用搜爆犬,不定期对可能私制私存烟花爆竹的废旧厂房、工棚等重点部位开展排查。同时,成立一支由4名民警、6名辅警组成的专业巡查队伍,实行包户到人制,每日开展常态化的巡查;组建了一支专业打击队,专司烟花爆竹案件的侦查工作。目前,这两个烟花爆竹传统产区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编辑: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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