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实施条例缘何12年千呼万唤始出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2-27 20:3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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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徐硙 韩洁)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公布全文,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实施条例也被称为法律的“腿”,是承上启下的行政法规层面的制度规范。一般而言,随着法律的颁布实施,相应的实施条例就应该随之制定。

然而,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何相关的实施条例到12年后的今天才得以出台?有专家指出,经济、社会转型冲突,社会变革中部门利益纠葛,是一些法律法规长时间难产的根本原因。

目前,调整我国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是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部法律之间却存在诸多矛盾与冲突,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事实上,有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起草工作,财政部早在2003年4月起就已启动,并形成了实施条例送审稿,于2005年1月报请国务院审议。

此后,几乎每年的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都将制定实施条例列入其中。特别是在《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首次将实施条例列入“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此后6年,实施条例一直是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重点。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长期缺位,反映的是中国立法环节的某种现实与无奈。事实上,这并不是惟一一部历经多年起草、修改,依旧迟迟无法与公众见面的法规。经济、社会转型冲突,社会变革中部门利益纠葛,是一些法律法规长时间难产的根本原因。

责任编辑: 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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