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编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01 08:59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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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了解到,北京市将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细则的规定,编制大兴区试点方案,报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审核,并正式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开展试点。

    据北京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北京市按照中央“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密切跟踪国家相关政策动向,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

    2014年年初,通过认真甄选,并经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研究同意,北京市已将大兴区作为北京市的试点区县,积极向国土资源部申报试点。

    该负责人表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涉及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重大变革。其实质是地权问题,核心是土地收益分配问题,而根本又是农民利益保障问题。直接涉及到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2月25日,按照中央要求,国务院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授权,拟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上述法律的相关条款,这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目前,中央已正式出台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目标任务、相关原则,以及流转对象、前提条件、范围途径等政策要求。国土资源部也正在研究制定试点实施细则。北京市国土局将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编制大兴区试点方案,报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审核,并正式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开展试点。

    该负责人表示,集体土地在历史渊源、结构布局、产业特点等诸多方面,都与国有土地存在着较大差异,需要合理确定政府职能,从管理制度、规划管控、用途管制、计划调节、市场交易、批后监管等多个层面和多个环节入手,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管理机制,设置关键节点,拟订北京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试点管理办法。(记者 祁梦竹)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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