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发挥央地两个积极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07 17:52 来源: 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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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临平路,市民走出自助办税服务厅

    “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最新部署。此外还包括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调整完善消费税政策,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提请修订税收征管法等。

    财税改革的任务安排,高度切合地方的需求和发展现实需要。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5日下午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应在专项资金的整合改革上进一步下功夫。专项转移支付应进一步减少,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

    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奠定了过去20多年来的央地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保障了中央政令的畅通和国家的持续发展。中央财力自此得以充实,但地方却不同程度出现了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情况。

    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错位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跨流域大江大河的治理等本该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了地方承担,而一些适宜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直接管理并承担了支出责任。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更是职责交叉重叠。

    尽管中央财政收入大部分也通过转移支付返还给地方,但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低,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过高。抛开“跑部钱进”的弊端不说,也影响了地方财力的统筹使用,割裂了资金安排的完整性。基层对此反映强烈。

    针对这些现实问题,过去一年来改革多点发力。比如新预算法修订通过,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奠定了法制保障。中央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10个省区市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营改增扩围到铁路运输、邮政、电信等行业。

    不仅如此,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也较上年压缩了三分之一。在2014年年末,国务院又进一步印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将改革利剑指向了每年近5万亿元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其最大亮点是明确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对于地方的另一大利好是,取消了地方资金配套要求。

    但从现实观察,过去一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只能算是破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向《瞭望》新闻周刊指出,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和土地出让金后,财源收紧的情况下,怎样增加地方的财力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目前地方需要承担的公共服务任务很重,而财力又受到挤压,财力与事权之间的矛盾越加突出。

    财力与事权究竟如何匹配,也没有明确。换句话说,哪些权应该集中,哪些权应该分,之前并没有完全讨论清楚。哪些税种留给地方也未明确。这也是中央与地方关系没有得到很好处理的重要原因。

    此次在2015年改革重点任务中,除明确要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外,也提出要调整收入划分,无疑是财税改革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

    至此,未来方向已然明确。对于涉及到跨区域性的事权和涉及到全国统一市场的事权,毫无疑问要上收。比如跨界河流的治理,或是一些地方把教育事权从县里上移到市里或者省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的建议是,“适合于哪一级管的事权就应归哪一级,应从成本效率、风险防控来考虑。”

    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突出体现为“四个结合”。注重存量和增量的结合,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注重总量和结构的结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注重需求和供给的结合,从供需两端同时施策,既激活公共投资和民间投资,又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注重赤字和减税的结合,财政赤字增加到1.62万亿元,并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

    伴随着财税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的财税改革也就真正进入到了新的阶段。正如刘尚希对本刊所言,过去的财税体制改革,主要是与经济改革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改革。而新的阶段则是与国家治理改革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改革。

    与经济改革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改革就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主要是解决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公共财政体系为市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与国家治理相匹配的财税改革,目标已不再是停留在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上,而是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就回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总目标,最终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文 王仁贵 杨玉华 朱青)

责任编辑: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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