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代表团小组审议侧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10 07:1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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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税收法定任重道远”
——山东代表团小组审议侧记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 王海鹰罗博)在9日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山东代表团第四组的代表掀起一场气氛热烈的讨论,这场讨论是围绕正在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展开的。

    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艺术副总监赵冬苓代表首先发起这场讨论:“我对税收法定特别关注,昨天发现目前的草案和原来的二审稿有了很大差别,二审稿对税种、纳税人、纳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都明确规定要法定,但是草案中,纳税人、纳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等要素全都消失了。这是为什么?”

    税收法定的议案是2013年赵冬苓联合其他代表首次提出,一时引起舆论关注。当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的推进步伐加快。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代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在第八条需要法定的事项中增加了一项:“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

    赵冬苓说,今年2月她参加立法法二审稿座谈会时,看到草案非常高兴,“我是个编剧,我写的电视剧是速朽的,但能在推动税定法定过程中起到一些作用,这让我特别自豪。但现在看到草案比二审稿规定又笼统了,有些失望。我想知道去掉那几个要素是什么考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代表说,修改立法法的原则之一就是“积极稳妥、分步推进”,对认识一致、比较成熟的部分进行修改。

    沈春耀说,这次修订把税收单列出来,而且位置前移,由第八项提到第六项,应该是一种进步。“我认为还是要一步一步走,现在税种都还没有实现法定,现有的18个税种,只有3个法定,另外15个由国务院条例定。如果到2020年能实现所有税种法定,已经很乐观了”。

    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庄文忠代表掏出手机给大家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今年下午答记者问,‘二审稿中规定了税率,为什么这次没有了?’我们是这么考虑的,二审稿规定的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等,这个表述经过专家的论证认为不够科学。实际上税种就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为了表述得更加科学,我们采取了现在草案的表述。”

    赵冬苓说:“制定法律还是要严密,过于笼统,就给了各种解释的空间。”

    山东枣庄市委书记李同道代表表示赞同:“自由裁量权大了。”

    沈春耀说:“现在税收法定的原则已经深入人心。如果说以前政府征税心安理得,那么现在明白了这是一个过渡状态,未来是要人大立法解决的。”

    赵冬苓说:“推进税收法定,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 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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