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代表委员眼中的契机与民生保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11 22:03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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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原则上都要放开。这意味着我国价格改革的市场化步伐将加速推进。那么当下,价格改革究竟面临着怎样的契机和形势呢?推进价格改革的同时又如何保障民生呢?这一话题引起了会场内的代表委员和会场外经济学者的热议。

价格改革面临的契机

“政府行政干预进一步减少,是完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有助于提高要素资源配置的效率。”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而且现在通胀的水平很低,价格改革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8%,同比涨幅创2009年11月以来的新低。

白重恩表示,减少不当的政府干预,有助于推动建立真正反映资源稀缺性、环境损害和生态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从而提高要素资源配置的效率,减少资源优化配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外部性。

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宋立表示,在未来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中,会有一个“放两端、抓中间”的趋势。在水电油气等资源品领域,自然垄断环节与竞争性环节交织在一起,政府不能直接放开价格,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是推进价格监管现代化,研究更加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更加科学、规范、透明的规则体系。

价格改革推进的展望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未来将扩大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健全节能环保价格政策。

对于百姓眼中价格“一改就涨”的现象,白重恩表示,价格改革并不意味着涨价,改革的目标是使市场机制在价格形成中起决定性作用,凡是已经形成有效竞争的行业和领域,都应放开价格。

“至于放开价格后,是涨价还是降价,那是由市场竞争机制决定的。”宋立说,“预计今年水、电、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品的价格改革将进一步推进。”

宋立分析称,天然气价改方面,将加快落实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政策,加快推进居民用阶梯气价,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天然气竞争性市场体系建设;电价改革方面,将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为供需直接交易创造更多有利条件;水价改革会进一步落实居民阶梯水价,继续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油价方面,应建设竞争性成品油市场体系,完善现有成品油调价规则。

价格改革如何保障民生

“改革不能只是涨价,不能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价格改革也要考虑民生。”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凤朝说。

白重恩表示,就目前国内一些价格改革举措来看,体现民生保障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居民价格与非居民价格分开,非居民价格调整体现市场化,居民价格则稳步调整来保民生;另外一种是制定阶梯价格机制,让最基本的能源消费相对价格低一些,这样既保障基本民生,又抑制浪费。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全面实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

宋立表示,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化解价格改革对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影响的长期工作。“这项工作要落到实处,需要完善一些基础统计工作。例如尽快建立全国收入分层CPI的规范统计制度,以更加准确地评估价格改革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影响。”(记者朱诸、马勇、侯雪静)

责任编辑: 马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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