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12 08:51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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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云南省已全面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森林火情火灾多发频发。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因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参照《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规定的情形和方式,由上级政府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分别对下一级政府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启动行政问责程序,追究相应责任。一是连续7天内,乡镇、县区行政区域内林区分别发生森林火灾2起、4起以上或发现非连续卫星监测热点(不含经批准的计划烧除和生产性用火)10个、20个以上,州市行政区域内平均每县发生森林火灾3起以上或卫星热点15个以上的。二是火源检查或监管不到位导致入山人员、智障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引发森林火灾的。三是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乡镇、县区、州市1次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分别超过30公顷、50公顷、80公顷,或者造成重要设施、村寨严重损害,或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四是行政区划结合部发生火灾后双方推诿扯皮贻误灭火战机酿成严重后果的。五是火场清守人员擅自撤离火场导致死灰复燃的。六是边境县、市因处置不当导致境外火烧入境内造成严重影响的。七是故意瞒报、虚报森林火情火灾信息的。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一级督查一级、一级检查一级的问责机制,及时组成强有力的督查组,严肃查处各类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把各类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另悉,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通报了《对石林县西街口镇“3·02”森林火灾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情况》,“3·02”森林火灾7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据通报,3月2日凌晨3时38分左右,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小尾都渣村后山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0公顷,受害面积0.66公顷,明火于当日23时05分扑灭。经查,在这起森林火灾中,石林县相关部门存在护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火源管控不力、巡护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谎报火情等问题。

    根据《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及相关规定,经昆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石林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普建勇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石林县西街口镇镇长游涯坤、石林县农林局局长毕少学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西街口镇副镇长王家智、西街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志明给予免职问责;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及谎报火情的石林县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县农林局副局长虎亮给予停职检查问责;对负有直接责任及谎报火情的石林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干部李卫平给予政纪立案处理;责成石林县政府向昆明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记者 熊明)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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