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传承好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23 09:14 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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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今年“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的临近,西藏自治区各地再次广泛掀起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热潮,“三个离不开”氛围越来越浓厚。

西藏自治区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居住着藏、汉、回、门巴、珞巴、纳西等45个民族及未识别民族成分的僜人、夏尔巴人等。多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作为一条生命线贯穿全区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到了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统一步调、体制上建立健全、措施上细化完善、目标上同心同向,使民族团结工作花开高原、硕果累累。

特别是去年底,西藏自治区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立足于边疆民族地区、全民信教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反分裂斗争主战场的实际,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积极创新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部署,传承好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努力构筑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坚实基础。

认真总结新时期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传承好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要坚持做到“八个必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核心,必须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方向,必须始终高举爱国主义这面旗帜,必须始终突出“三个离不开”这个根本,必须始终贯彻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必须始终抓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这个途径,必须始终用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这个载体,必须始终完善促进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这个机制,使各族干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切实将西藏建设成为民族团结模范区。(达次)

责任编辑: 马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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