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权力清单实施起来是啥样?——皖苏浙三省试点追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25 07:27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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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3月24日电(记者 杨玉华、凌军辉、岳德亮)“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今年是在省一级公布,明年推向市县一级,晾晒清单,让社会监督。”面对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许下的庄严承诺,各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如何实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先行试点省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皖苏浙三地,看地方权力清单实施取得的成效进展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权力含金量几何?——要“割肉”不要“剪指甲”

用药安全是百姓关注的焦点,然而药品质量出了问题,药品生产审批部门有无责任,是哪个环节的责任,往往说不清楚。在安徽,去年10月开始公布实施的政府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则有效改变这一局面。

记者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上看到,位列1号的权力是“药品生产行政许可权”,清单上不仅详细列举了这项权力的法定实施依据,还详细列出该权力在行使中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一旦出现“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审批或越权审批的”“审批后不履行监督职责”等问题,都有对应的问责。

“有了这样的清单,政府权力透明,责任事项明白,权力不能再任性,老百姓也更放心。”一家药企负责人说。

作为率先探索推行权力清单的省份之一,安徽省从2014年4月份开始在包括安徽省食药监局在内的全省75家省直单位探索实施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依据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和相关法规对上述省直单位的审批、处罚等10类权力进行大摸底、大清理、大晾晒。在浙江和江苏,类似的工作去年也同样展开。

亮出权力清单的过程实质上是对政府部门权力的自我“割肉”过程。“哪些权力要取消、哪些权力要下放,都涉及部门的切身利益。”具体负责清单编制工作的安徽省编办副主任郭本纯说。在安徽,历时半年经过政府部门、法律专家、社会征求意见等“几上几下”程序,最终梳理纳入权力清理范围的省级75家单位权力事项基数是5405项,经审核,减少3693项,精简超过68%。在浙江和江苏,最终确定的省级政府部门权力也精简超过40%以上。

如今,上述省份的权力责任清单不少已经在政府网上全文公布,供公众点击浏览,每一项权力不仅列出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办理时限等,还有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权力运行流程图一目了然,以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不过,采访中,一些参与权力清单编制的人士也提出,建立科学的权力设置标准是决定权力清单“含金量”的前提。“权力、责任清单是个新事物,权力怎么列、责任怎么定都是个新问题。”一位参与地方权力清单编制工作的专家指出,少数单位把一些本应该取消的事项也进行打包处理,或者把风险大的权力事项和审批事项推出去,把有利可图的审批权抱在手中。这种“合并同类项”的办法实质是一种简政放权的数字游戏。

“自己清理自己手中的权力,恰如自己清理自己的办公室,谁会把有用的东西扔出去?这其中有多少削减的权力是‘割肉’,又有多少削减的权力形同‘剪指甲’值得关注。”这位专家说。

问责谁落实?——要防止清单“挂在墙上、踩在脚下”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亮出来了,审批少了,群众办事是不是方便了?

“现在办证,比想象中还要快,早上申请,下午就有人打电话通知来取证了。”在江苏省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局服务窗口,天仁药房老板王女士一大早赶来领取临时占道经营搭建审批证。“按规定要3个工作日,没想到当天就办好了。”王女士连声表示意外。

江苏省编办主任俞军说,从2014年7月起,江苏省编办经过几上几下,历时3个月,最终形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但他们发现,行政审批过程中仍存在的“一长四多”,即办理时限长、中介多、盖章多、收费多、材料多的现象,为此省编办探索建立与“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清单”,确保各部门权责对等,防止清单“挂在墙上、踩在脚下”。

“有权就有责,如果没有责任和追责,单纯地公开权力清单,难以发挥社会监督和制约作用。责任清单如同给权力套上一道‘紧箍咒’。”俞军说。

在江苏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局窗口,工作人员王柏年向记者展示了一张分管领导的授权书,他说:“以前变更企业负责人还要找领导审批,现在窗口一站式搞定,有的甚至只需在网上提交材料,不需要到现场勘查,审查合格就可以直接办理。”王柏年表示,现在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责任都明明白白亮出来,如果不按章操作,就会被追责,这让他们很有压力。

不过,记者也发现,目前的责任清单往往只是晾晒,谁来问责、谁来追责尚不明确。浙江一位企业负责人说,责任清单是有了,但对企业来说,如果政府部门不按权力清单办事,他们也无能为力。

“有权必有责,但问责须落实。”郭本纯认为,亮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只是第一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谁来监督执行,出现问责情形谁来追责,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制度保障。

权责清单进市县——要确保“最后一公里”落实质量

“以前市民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许可证后,还要准备所有材料再到路段大队申请办理临时占道搭建审批证,要跑很多腿才能办好所有手续。如遇到大队管理任务繁重,就可能将审批时间拖延下来。”安徽淮安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负责人汤锦芳告诉记者,如今按照权力清单的要求和流程,只要市民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备齐所有材料,并安排人员前往现场勘察,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窗口当即就可以发证。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表示,明年将在市县一级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在皖苏浙三地,市县权责清单也在陆续推行中。其中,浙江省在去年6月不仅把省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在网上公布,还把市、县级权力清单也同步上网公布,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统筹设计、梯次推进权力清单。

“市县一级的行政权力是与老百姓利益联系最密切的权力,在市县一级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有效防范行政权力在‘最后一公里’被滥用。”浙江省编办主任鞠建林说,在市县一级推行权力清单以来,一些市县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企业办事更加高效便捷。

据了解,目前市县权力清单的编制各地做法不一,有的由省级层面监督制定,有的由市县自行制定。如何保证市县权力清单的科学制定便成了试点地方反映突出的问题。一位地方编办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为了应对制定权力清单,某地公安部门专门成立20人小组,对着法律条文编制了1400多项行政权力,只为尽可能多留一些权力在手中。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限制政府部门自身权力,是革行政机关自己的命。这对许多市县基层政府部门来说,从思想上开始恐怕并不积极和主动。”安徽滁州市委书记李明在调研中也发现类似问题,在该市推行权力清单的过程中,一些部门仍然把权力清单当成筐,什么权都想往里放,“甚至有些权力连单位一把手自己也不清楚。”李明认为,这反映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必负责”的理念还未深入到基层政府官员的脑海中。

郭本纯、鞠建林等人认为,权力清单是简政放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招,目前省级层面推行权力清单拥有机构、人员、专家队伍等多重优势,权力清单落实的“最先一公里”问题不大,关键在如何保证“最后一公里”的落实质量,如何建立科学的市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办法,明确“有进有出”的权力动态调整办法,将是市县权力清单制度的最大考验。

责任编辑: 刘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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