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必须达到排放限值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12 18:4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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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石家庄4月12日电(记者 巩志宏)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大多不经过处理就排入环境中,给农村面貌和居民饮用水安全带来威胁,而且我国尚未制定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国家排放标准,标准体系的不健全加剧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环境监管的难度。为此,河北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农村地区采取必要的治理技术和设施,使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河北是农业大省,全省辖区共有行政村庄48700多个,全省7000多万人口中农业人口超过5000万人。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吕竹青介绍说,河北农村地区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这些污水几乎没有经过处理就排放到环境中,或通过明沟暗管排入附近河道,或直接洒向地面,或通过渗坑渗井排入地下,为农村环境安全带来威胁,农村生活污水的防治和管理迫在眉睫。

    河北省出台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明确要求,农村地区采取必要的治理技术和设施,使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分布在城镇周边、可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应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同时,标准结合河北农村地区经济状况、基础设施完备情况等,将农村类型分为发达、欠发达、不发达3个类型,将控制项目标准值分为3个等级。并针对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来源、水质特征等,确定了11项主要控制指标及限值。

    河北是环保部确定的农村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省,2012年至2014年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的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建设了一批集中式以及分散式的污水处理工程,为标准的实施提供了基础,同时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对这些工程的运行监管。

责任编辑: 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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