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就《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答记者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15 21:29 来源: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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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和素质教育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出台《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将于今年组织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日前,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为什么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答:我们出台《方案》、开展监测,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首先,开展质量监测是新时期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必然要求。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后,提升教育质量成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准确反映义务教育质量状况的客观数据,我们既不能全面客观地对义务教育质量做出评价,也不能有效诊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单纯以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来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现象一直存在。为此,亟需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通过准确掌握教育现状,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的科学对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第二,开展质量监测是提高教育督导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举措。我国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万多所,专任教师900多万,在校学生近1.4亿。义务教育量大面广,各地发展不平衡。要实现对义务教育有效的宏观管理,必须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督导评估监测,对我国义务教育质量在地区、城乡、校际之间的差异进行全面把握和及时监控,对未来变化趋势作出预测,引导和推动科学决策,更好地发挥监督和监管的作用。同时,通过发布质量监测结果,可以督促政府、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念,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发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出台《方案》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有据可依,是有效开展教育督导、加强教育监管的重要举措。

    第三,我国目前已具备全面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条件。一是建立了机构。2007年11月,教育部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成立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日常工作。二是组建了队伍。建立了一支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专业研究团队,以及由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人员、中小学校长、一线教师组成的监测实施队伍。三是研发了监测工具。根据数学、语文、科学、体育、艺术、德育等学科领域的不同特点,分别设计了纸笔测试工具和现场测试工具,侧重测查学生学业水平和操作能力。四是开展了试点监测。从2007年开始,连续8年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6个学科领域的试点监测,其中5次为全国范围的大规模试测,监测样本包括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695个样本县(市、区)的46万余名学生、11万余名教师和校长。五是完善了机制。建立了“国家督导部门统筹指导监测中心组织执行、省级督导部门协调监控、县级督导部门操作实施”的组织实施模式,形成了包括抽样、测试、数据分析、水平划定、撰写报告在内的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工作机制。这些工作为在全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提供了基本条件和实践经验。

    第四,开展质量监测是世界各国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的通行做法。纵观当前国际教育发展趋势,世界各国都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把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作为深化本国基础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无论是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还是发展中国家,如巴西、越南、柬埔寨等,都在积极推进学生学业成就调查、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建立独立的测评体系,并积极利用监测结果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宏观管理进行指导,为促进本国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这些国家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监测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为我国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2.问:我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为了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3.问:我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时,将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我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将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客观性。采取抽样调查方法,科学设计监测指标和监测流程,准确反映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二是规范性。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教育教学差异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规范流程,严格操作,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

    三是引导性。全面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引导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

    4.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学科、内容和对象是什么?这样设计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监测学科为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主要依据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考虑相关学科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程度,并借鉴了部分国家和国际项目的做法。

    监测学科主要内容参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而设定,重点测查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监测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等六个学科领域表现水平的同时,还对相关影响因素进行调查。

    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主要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并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而确定。

    5.问:质量监测安排周期有多长?每年安排在什么时间?

    答: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两个学科,以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跟踪义务教育质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效益。具体安排是:第一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第二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第三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

    监测安排在每年6月中旬,综合考虑了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

    6.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主要有哪些环节?如何做好这些工作?

    答:质量监测由研制监测工具、抽取监测样本、组织统一测试、进行水平划定、发布监测报告等环节构成。

    监测工具包括纸笔测试工具和现场测试工具。其中,纸笔测试工具分为测查学生学业水平的学科测试卷和调查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相关因素的调查问卷,现场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监测工具在编制上考虑了不同地域学生在文化、习俗、地理环境、教学材料、学习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差异,力求体现公平。监测样本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抽取,分为抽取县(市、区)、抽取学校和抽取学生三个阶段进行。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全国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水平划定环节,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划分为四个水平段。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形成国家监测报告。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形成报告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7.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中、高考等传统性考试有什么不同?

    答:《方案》明确了质量监测主要着眼于客观反映教育质量现状,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而不以甄别与选拔学生为目的,与中考、高考等传统选拔性考试有根本区别。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一是测试目的不同。质量监测侧重于诊断、指导和改进,而中、高考主要目的是选拔和甄别。二是实施方式不同。质量监测侧重于了解掌握区域和群体的教育质量,主要通过抽取样本的方式实现,不对学校、学生个体进行评价和排队,而中、高考则对所有学生进行统一测试,并对学生个体进行评价和排名。三是测查内容不完全相同。质量监测不仅对学生学科领域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考查,也对影响学生学习和身心发展的相关因素进行问卷调查,而中、高考主要对学生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查。四是结果使用不同。质量监测的结果主要服务于教育决策、改进教育教学,不对学生和学校进行排队,监测结果不与升学挂钩,而中、高考的结果主要供升学参考。

    8.问:《方案》具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总体来讲,《方案》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在学科和内容选择方面具有科学性。选择监测学科时,以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为依据,设立监测指标体系时以《课程标准》的学段教学目标为基础,充分测查学生在各方面的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同时借鉴了部分国家和国际项目的做法,监测的学科领域能够科学地反映学生在德、智、体、美各方面的表现,利于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的全面性。

    二是在对象确定方面具有针对性。确定监测对象时,充分考虑了四、八年级是学生认知发展和学习能力发展的两个关键期,而且在我国对各个学科学段的划分中能够分别代表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基本能反映小学、初中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在工具设计方面具有操作性。监测工具针对不同监测学科分为纸笔测试和现场测试,既能测量学生的学科知识,也能测查学生的操作能力。题目编制上考虑了不同地域学生在文化、习俗、地理环境、教学材料、学习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差异,题型广泛,难度恰当。

    四是在样本抽取方面具有代表性。以分层抽样方式组织开展监测,充分考虑了我国不同地区、学校发展的实际状况,并经过了试点监测的实践检验。监测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的样本来源均覆盖全国31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的样本县(市、区),能客观反映各地区人口总量、经济和教育发展及差异状况;抽取的样本学校,能准确反映不同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办学水平学校的差异状况;样本学生随机抽取,避免了监测结果出现偏差。

    五是在结果运用方面具有引导性。监测结果除了呈现全国学生相关学科领域的总体表现,测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外,还对学生的情感态度、课业负担、学校间和区域间的均衡状况进行测查,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健康成长,体现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理念。监测的结果主要服务于教育决策、教育教学改进,不与升学挂钩,不对学校和学生进行排队,有助于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要导向作用。

    六是在组织实施方面具有可行性。《方案》明确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责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有助于监测归口管理、规范组织、有序运行。

    9.今年监测的学科领域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按照《方案》要求和总体工作安排,2015年我们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和体育两个学科领域的表现水平及影响因素进行监测。

    数学重点测查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体育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兴趣与态度,健康、睡眠和锻炼习惯等状况。影响因素包括学生因素(如学生情感态度、学习时间投入等)、家庭因素(如家庭经济状况等)、学校因素(如学校资源与条件、教师教学方式等)和区域因素(如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教育管理等)。

    10.今年是《方案》实施的第一年,请问教育部将如何推动落实《方案》?

    答: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系统工程,今年作为正式启动的第一年,我们将依据《方案》,重点指导地方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部署动员,提高认识。向各地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并对贯彻落实《方案》和监测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是制定细则,加强指导。制定监测工作方案和操作实施手册,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指导各地健全工作机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质量监测开展提供专业和技术支撑。

    三是有序推进,抓好落实。指导省级、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分工层层推进,督促各地严格按照组织实施流程履行职责、开展监测,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监测机制,抓好各环节工作落实。

    四是实地抽查,发掘典型。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引导,跟进监测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各地挖掘工作典型,总结推广特色经验,推动全国监测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五是形成报告,有效使用。监测结束后,组织各省提交报告框架,系统分析有关数据,形成国家质量监测报告,指导各地各校依据监测结果有效问责,进一步推进调整教育决策、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责任编辑: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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