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应急办通知做好西藏地震抗震救灾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26 14:31 来源: 气象局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在西藏日喀则遭受地震灾害影响后,4月26日,中国气象局于8时30分启动地震灾害气象服务Ⅳ级应急响应。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公室就做好地震灾区的气象服务工作,发出紧急通知,围绕监测预报服务、现场保障、值班值守、科普宣传等应急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气象中心、卫星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宣传科普中心、报社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做好实时监测、预报及服务工作。其他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根据震区气象保障服务需求,做好各项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做好震区观测站网运行监控,以及自动气象站受损情况的调查评估和恢复支撑,根据需要启动应急或加密观测;加强联合会商,及时提供最新灾区天气预报,做好国家级的决策气象服务;做好卫星监测和灾情分析,及时提供灾区遥感监测和灾情分析服务材料;做好通信资料传输和应急会商保障;做好应急物资调拨准备;做好公众气象服务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要结合实际,主动沟通联系,面向地方政府组织抗震救灾的需要,用超常规方式手段做好震区气象保障服务。要密切监视局地性天气变化,加强精细化预报服务,重点关注雨雪、气温、融雪、雷电等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着重做好滚动和临近预报,要针对抗震救灾物资运输、灾民安置和航空救援需要,着重做好道路、集中安置区天气和空中运输保障。灾区各单位要及时将抗灾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气象服务工作情况及时报告中国气象局。成都区域气象中心要加强对西藏气象台的预报指导工作。

    同时,要加强上下联动,针对震区局地性气象灾害特点,统筹上下各类资源,发挥联动效益,组织做好不同受众的科普宣传,特别是面向安置在外群众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科普。

责任编辑: 于士航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