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试验区实施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联动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5-17 10:08 来源: 天津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记者从天津市地税局获悉,自贸试验区将实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与服务。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与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实行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A级企业可以享受办税服务厅“绿色通道”和优先办税特权,发票领用更加便捷。据介绍,地税部门选择部分信用等级高的大企业,依申请对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适用税法给予“订制服务”,方便纳税人根据业务类型、交易形式,对未来纳税事宜做出合理安排,控制纳税人税收风险,营造顺畅营商秩序。 

  纳税人“E网维权”是自贸试验区的独特要求。自贸试验区设立税务咨询委员会,网上通报税务工作、解决纳税人诉求、参与税收违法案件处罚听证,实现税企互动,执法公开透明。纳税人依托自贸试验区办税平台,实现涉税事项网上投诉与举报,纳税人信息网上收集。

  另悉,针对“自贸三片区”差异化发展需要,市地税局为具备联网条件的现代服务业纳税人提供电子介质发票开票功能,采取联网方式开具并实时上传信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项目的纳税人,预缴期申报时直接享受优惠,汇缴期进行统一备案。(记者 岳付玉 通讯员 曲明)

责任编辑: 王洋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