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设众创空间服务专员和政府流动服务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6-09 08:22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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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委面向众创空间延伸科技服务
众创空间:设服务专员和政府流动服务站
还将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十大服务

    为推进政府服务职能向众创空间延伸,更好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天津市科委近日出台《关于面向众创空间延伸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将设立众创空间服务专员(以下简称服务专员)和政府流动服务站机制,实现政府服务职能的“最后一公里”延伸。同时,天津市还将综合应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众创服务平台建设。 

  《办法》中的众创空间是指在天津市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政府服务职能延伸主要包括:工商注册、证照办理;政策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各类项目申报、评优奖励、补贴发放等政策落实;其他涉及市场监管、财税、金融、土地、环保、人力社保、知识产权等职能部门的创业服务事项。

  天津市将建立服务专员工作机制,由各区县依据区域内众创空间数量抽调专门人员组建服务专员团队,派驻本区县内各众创空间(含坐落在本区县高校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协调解决创新创业难题。

  在每个众创空间内设立政府流动服务站,作为服务专员现场办公、集中受理服务需求的固定场地。服务专员实行小组流动办公制度,由至少2人组成一个服务小组,每个服务小组在各众创空间内进行现场办公的时间每周须不少于1个工作日;在非固定现场办公时段内,服务小组须设立专线电话受理服务需求,支持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在线方式受理服务需求,拓展为创业者服务的联系渠道。

  市各有关部门将责成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发展众创空间,并与各区县相关部门及服务专员建立“直通车式”有效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相关政策落实和服务问题。服务专员要在规定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内,将创业者提出的有关政策事项及问题的沟通协调结果反馈给创业者。

  此外,天津市还将通过政府购买、资金补助等方式,重点资助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十大服务内容:样品测试等检测认证服务;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技术交易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竞争情报分析、科技查新等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创业导师、创业辅导、企业孵化等服务;企业财务、法律咨询等须由具备从业资质的专门机构提供的专业性服务;创业主题会议、论坛、展示等活动策划组织服务。(记者 张璐)

责任编辑: 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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