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1%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6-11 16:47 来源: 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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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9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2%,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180亿元,增长6.8%。 

  2015年1-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297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4230亿元,增长7.3%。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5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908亿元,同比增长9.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287亿元,增长11.6%。1-5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0964亿元,同比增长10.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333亿元,增长11.6%。 

  按消费类型分,5月份,餐饮收入2595亿元,同比增长11.7%;商品零售21600亿元,增长9.9%。1-5月份,餐饮收入12380亿元,同比增长11.5%;商品零售104917亿元,增长10.2%。

  在商品零售中,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0495亿元,同比增长6.7%。1-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50983亿元,同比增长7.3%。

  2015年1-5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3356亿元,同比增长39.3%。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148亿元,增长38.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9.5%;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208亿元,增长43.5%。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44.5%、30.3%和41.9%。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4年5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5年5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5.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对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了修订,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责任编辑: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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