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文
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6-12 20:16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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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文
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促进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决定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 

  通知规定,中央考试单位收取的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或考试费标准,不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改由中央考试单位在考务费标准上限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考务费标准。通知同时明确了考务费标准上限。

  通知指出,中央考试单位对考务费、考试费标准的调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两年,制定的考务费、考试费标准,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通知要求,为规范考试收费标准制定,各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如实核算考试人数、考务考试成本等,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通知还对确定考务费标准上限适用的考试人数等具体内容进行了规范。

责任编辑: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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