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7月6日起试点签发2015版电子台胞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7-01 13:04 来源: 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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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7月6日起试点签发2015版电子台胞证
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受委托的港澳地区
办证服务单位即日起受理申请

    为进一步便利台湾同胞来往大陆,提高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试点签发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电子台胞证),自7月6日起,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开始受理电子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申请。7月1日,公安部在福建召开新闻通气会,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郑百岗通报了有关情况,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薛祺安介绍了福建试点签发准备情况,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主持。

    电子台胞证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制作,根据修订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电子台胞证取消了签注区,同时对登记项目和可视信息进行了精简和优化。电子台胞证内嵌安全智能芯片,可以由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查验比对,并采用数字安全防伪技术等多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明显提升。证件打印有符合国际标准的机读码。电子台胞证号码继续沿用“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编制规则,使用8位个人终身号,曾经申领过5年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换领电子台胞证后证件号码不会改变。电子台胞证收费标准不变。

    电子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使用(无须办理签注),持证人也可以向试点单位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即可自助通关,此前已备案的换领电子台胞证后可继续经自助通道通行。

    据介绍,台胞证是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法定出入境证件,自1992年启用以来,公安机关已累计签发台胞证1736.9万本,为便利两岸人员往来,促进交流交往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台湾居民在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和大陆均可申领台胞证,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台湾居民可以在43个设有办证机构的口岸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适应两岸交流交往形势,根据台胞来往大陆的实际需要,不断拓宽证件办理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启用电子台胞证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具体举措,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口岸边检机关将进一步创新工作,加强服务,不断增强台胞来往大陆的便利性,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好的入出境服务和环境。 

责任编辑: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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