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7-06 09:07 来源: 工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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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狠抓改革任务落实 集中力量攻坚克难

  7月3日,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提出要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推动改革取得新进展。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主持会议。副组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副组长、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对前一阶段工作充分肯定,对“三证合一”、“先照后证”、企业信用信息全国“一张网”等重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商事制度改革组必须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商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性、协同性,不断建立健全沟通协作的长效机制,形成改革合力,实现统筹推进。

  会议指出,商事制度改革组第一次会议之后,各部门在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改革措施、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工作流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共同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当前,改革任务已经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已基本细化完成,下一步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狠抓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会上,总局企业注册局负责同志汇报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并就申请文书格式、“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样式等进行说明。总局个体司负责同志汇报了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介绍了商事制度改革组第一次会议以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三证合一”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经研究讨论,原则通过了《进度安排》、《通知》和小微企业名录建设的下一步工作安排,要求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上报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会议决定成立推进信息共享工作小组,抓紧研究推动信息共享有关工作,并提出相关落实意见。

  商事制度改革组成员单位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有关负责同志和联络员,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会。

责任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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