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出台航空器空中失火应急处置程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7-15 20:02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记者钱春弦)为应对航空运输最严重安全事故种类之一的航空器失火,我国将对航空器空中失火应急处置程序做出明确要求,以确保民用航空运输安全。

    中国民航局15日就《关于航空器空中失火应急处置程序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发布咨询通告称,随着民航事业高速发展,选择飞机作为出行交通工具的人数快速增长,在旅客成分日益多样化的今天,航空安全的应急处置程序在航空安全训练方面显得愈发重要。在当今航空运输中,最严重的安全事故种类之一就是航空器失火,而一旦发生,航空人员所能采取的正确应急处置程序将是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道防线。为使航空人员熟悉航空器失火的基本知识,掌握航空器失火预防和处置的基本技能,规范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和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航空器失火处置程序,强化有关监管而发布咨询通告以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航空器空中失火应急处置程序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包括背景和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定义、失火的判断、应对航空器失火时的可用资源、机组人员应考虑的问题、机组人员在航空器失火后应采取的措施、培训的要求、实施等9部分。

    据介绍,那些不易发现、不易到达的区域失火,飞行机组人员仅有15-20分钟时间将飞机降落。失火测试表明,如果未能及时处理,火势可能会在8-10分钟内变得难以控制,导致机毁人亡。从发现失火迹象开始到火势发展,直至灾难的发生,不同机型所需安全撤离的时间不同。中国民航局要求当机组人员怀疑存在隐火时,应互相协作,根据相关程序迅速采取灭火措施。航空公司应在制定一般程序基础上,根据自身机型和运行特点,进一步制定卫生间、货舱、机组休息区等特定区域的灭火程序。

责任编辑: 陈旭佳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