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7-17 13:21 来源: 财政部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5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5]8号

海关总署: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3项香港原产商品和4项澳门原产商品,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具体清单分别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5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2.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5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5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pdf

附件2.pdf

 

 

责任编辑: 刘杨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