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汇总征税改革在四川省全面推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03 08:21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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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汇总征税改革在四川省全面推进
变“逐票审核、先税后放”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

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又一批进口原料抵达成都海关,但公司物资保障部副部长蒲实不用急匆匆去缴税了,“先提货,下个月再统一汇总支付”。记者8月2日从成都海关获悉,变“逐票审核、先税后放”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的汇总征税改革措施已在四川全面推进。

汇总征税是集约化征税的一种新型征税模式,由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推广。具体而言,以前每进口一批货物,要先缴纳关税并审核之后才能放行,而新模式下,企业可先提取货物,只需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缴纳税款的汇总支付即可。

成都海关关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川内进出口企业可向海关申请汇总征税,在通过评估确认后,向海关提供总担保,即可开通汇总征税业务。目前四川省已实现汇总征税税单50余笔,税款金额达1529万元人民币。

这项改革最早在东汽试点。2015年5月,在海关例行的入企调研活动中,东汽获悉这一消息。但改革能带来什么红利?针对企业负责人的疑问,成都海关关税处相关负责人现场解读,“先放后税”,无须在每票货物进口时都办理缴税手续,最大实惠就是为企业缩短通关时间,降低物流成本。而“汇总征税”也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对纳税时间拥有更多自主权,增加资金周转时间。此外,“一份保函、全国通用”还将扩展担保资金的使用范围,企业提供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汇总征税总担保由注册地直属海关备案后,可在企业申请开通汇总征税业务的多个直属海关通用,信用通关无障碍。了解情况后,东汽当即提交了申请。

试点两个月下来,东汽公司发现,汇总征税模式下,每票货物的整体清关时间可以缩短4小时,直接降低经营成本3万余元,资金占用量减少,盘活企业超过750万元的流动资金。(记者 吴璟、曾小清)

责任编辑: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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