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温州市洞头县撤县设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04 19:2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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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温州8月4日电(记者张和平)8月4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政府获悉,日前,国务院发文批复浙江省调整温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将温州市洞头县撤县设区。

    洞头位于浙南沿海,瓯江口外,是全国14个海岛县(区)之一,由168个岛屿和259座岛礁组成,有"百岛之县"和"东海明珠"之称。洞头本岛主岛已通过8座海上大桥及灵霓海上大堤(道)与温州市陆路相连。全县总面积89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00.3平方公里,总人口12.5万人,设3镇8乡。洞头渔场面积4800多平方公里,是浙江第二大渔场、"中国羊栖菜之乡"。洞头港是浙江距离台湾最近的港口,距离基隆港148海里,已开通温台客货运直航。洞头是全国唯一以县域命名的4A级旅游区、全国海钓基地。2014年,洞头县在温州全市及各县GDP增速排名中列第一,增速达8.8%,人均收入达6.1万。

    根据国务院批文,撤销洞头县,设立温州市洞头区,将温州市龙湾区灵昆街道划归洞头区管辖,以原洞头县和龙湾区灵昆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洞头区行政区域。洞头区人民政府驻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设区后,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有关专家称,将洞头纳入温州中心城市,统筹开发洞头和瓯江口新区,对拓宽温州城市发展空间,增强温州城市功能,实现远期城市发展战略,促进温州和浙江参与海西一体化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责任编辑: 黄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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