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亡 原因仍在调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13 19:2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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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8月13日电(记者 方问禹)13日16时30分,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爆炸事故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天津滨海新区区长张勇透露,截至13日16时,爆炸事故已造成44人死亡,其中包括12名消防战士,另有521人住院观察,其中重症伤员52人。此外,爆炸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有最新情况会及时通报。

张勇说,爆炸事故发生后,天津滨海新区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紧急疏散事故周边三个小区居民至安全区域的10所学校安置点。目前,安置点饮用水等生活用品已发放完毕,已接收3500名群众。

伤者医疗救治方面,天津组织安排10家医院、1000余名医护人员全力救治伤员,并抽调200名工作人员做好伤者家属接待安置工作,目前家属基本得到安置、情绪稳定。

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在发布会上透露,事故发生后,天津市环保局共组织出动监测人员近200人次,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7个,采集空气样品80余个;水和废水监测点位5个,采集水样品12个。13日3点40分,环保部门初步确定事故现场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为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

4时,在受事故污染最严重的下风向(新港八号路)应急采样监测数据显示,环氧乙烷浓度范围1-2毫克每立方米,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Z2-2002》,环氧乙烷在空气中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5毫克每立方米;5时30分应急监测采样监测数据显示,甲苯浓度为3.7毫克每立方米,超过了《国家大气污染物浓度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4毫克每立方米);三氯甲烷浓度为1.72毫克每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未作规定(低于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卫生标准(GB16219-1996)规定的车间最高允许浓度20毫克每立方米限值)。

4时监测到的挥发性污染物VOCs数值为5.7毫克每立方米,超过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毫克每立方米),但6时VOCs下降为5.02毫克每立方米,8时降至0.1毫克每立方米,低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此外,截至13:00,现场监测环氧乙烷未检出。

此外,事故发生后至目前,事故点周边5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四大街、塘沽营口道、汉北路、河西一经路、滨水东路)6项常规污染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臭氧)未受到明显影响,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责任编辑: 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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