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进一步精简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13 21:03 来源: 铁路局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8月9日,国家铁路局发布《关于调整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的公告》,取消10项产品目录,进一步缩减了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范围。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设定、国家铁路局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1号《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铁路运输基础设备是指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通信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由国家铁路局制定、调整并公布”。据此,国家铁路局于2014年初制定发布相关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及产品目录,将改革前的148项具体产品目录精简至50项。今年,在广泛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并依据产品质量检验、安全运用、故障统计等方面的数据和铁路科技发展、市场发育状况,组织有关专家全面评价行政许可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国家铁路局研究审定了进一步精简优化产品目录的实施方案。

  这次公告取消的产品目录主要是:铁路道岔类精简了2项,将技术条件相同的尖轨、基本轨和护轨归类合并为道岔重要轨件;铁路牵引供电类精简了7项,包括:中心锚结装置、接头连接线夹、弹性吊索线夹、线岔(钢、铝合金)、电气化铁路用铜接触线、电气化铁路用铜承力索和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等;铁路通信信号类精简了1项,即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车载(机车)电台。精简优化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由50项精简为40项。

  随着材质、工艺、技术等科技发展进步,电气化铁路用铜接触线、铜承力索、线岔和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车载(机车)电台将逐步淘汰;中心锚结装置、接头连接线夹、弹性吊索线夹(钢、铝合金)和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可通过产品认证,保证其符合质量标准;尖轨、基本轨和护轨生产设备、人员等条件基本相同,因此归类合并为道岔重要轨件,以减少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量。

  精简优化调整后,国家铁路局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的宣传,引导和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4]33号),加强对精简产品质量的随机抽查抽检,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三是进一步发挥社会及产品使用企业的监督作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拓展信息渠道,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使企业自觉提高产品质量。


点击进入“简政放权在行动”专题

责任编辑: 陆茜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