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确九月三日未休者工资双倍计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20 07:38 来源: 人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明确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对9月3日全国放假期间劳动者工资计发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指出,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按照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落实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记者 白天亮)

责任编辑: 刘杨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