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给新疆当地百姓带来实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24 14:5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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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4日电(记者 刘兵)“村里通了水泥路,雨天不再一脚泥;路灯一直连到村外,再不怕走夜路;安居房今年10月就能入住,家家户户都能用上天然气和自来水。”看着家乡正在发生的种种变化,年近5旬的新疆拜城县克孜尔乡米斯买里村村民吐尔洪·木沙感慨说:“这几年县里投了很多钱,圆了老百姓多年的梦。”

    吐尔洪·木沙也许想不到,家乡巨变的背后竟与一项税收改革的实施息息相关。地处天山南麓的拜城是“西气东输”工程主力气田—克拉2气田所在地。拜城县住建局局长、油区办主任蒋加强表示,全县财政收入的60%来自油气税收。2010年6月,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后,拜城当年油气资源税收入1.82亿元,同比增长了3倍多。近年来天然气价格上扬,拜城天然气资源税也逐年增加,去年已达6.5亿元。

    蒋加强说,自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拜城县每年将70%以上的财政收入投入到民生建设,其中就包括资源税改革带来的增收部分。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提高“新农合”农牧民补贴标准、为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农牧民发放养老金、对特定人员进行免费双语培训……这几年拜城城乡面貌变化巨大,各族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与拜城同样受益于资源税改革的库车、轮台等油气资源大县也纷纷将更多财力用于民生建设的方方面面,让资源地各族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介绍,2010年6月1日新疆正式启动的油气资源税改革,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共有11个地州的33个县市受益。2010年1月至6月,新疆油气资源税收入仅为3.71亿元,实施从价征收后的7月至12月,已达21.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2%。

    据自治区地税局介绍,资源税属于地方收入,在近年来资源价格普遍上涨的背景下推进资源税改革,无疑将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把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造福资源地社会和各族群众。2009年,新疆油气资源税收入仅为7.66亿元,2014年已达60.1亿元,增长了近7倍。    

责任编辑: 陈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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