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二批政府债券成功自主发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27 08:16 来源: 青海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8月24日,青海省财政厅代表青海省政府在北京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和承销子系统,面向13家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承销团成员以及10家置换债券承销团成员,成功发行了146亿元政府债券,共三个品种,12期债券。

据青海省财政厅相关人员介绍,本次招标共募得第二批青海省政府一般债券93.2712亿元、第一批青海省政府专项债券33亿元、定向承销募得第一批青海省政府置换一般债券19.7288亿元。本次三个品种地方政府债券的期限和额度分配充分考量了青海省政府债务在未来各年度的偿债情况,将146亿元的债券额度科学合理分配于各批次的债券发行额度内,既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缓解部分地方支出压力,又保障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以及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需求。

据悉,此前国内权威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青海省第二批一般债券和第一批专项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的最高评级,显示了市场对青海省经济实力的认可。截至目前,承销青海省地方债前5位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记者/卢海)

责任编辑: 张维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