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地经营权流转将有“身份证” 三权分置助推适度规模经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02 17:3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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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9月2日电(记者 王政)浙江省日前出台《浙江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探索试点集体林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从今年10月1日起,浙江林地流转将有“身份证”,以保障流入方的权益,促进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目前我国集体林“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已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确权到户后如何促进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山林增值、林农增收、生态良好目标,一直是各地深化林改、探索试点的重点。

“一个山头分给七八户农民,产权虽然明晰了,但经营却遇到了现实的困难。”浙江龙泉市林业局局长徐怀坤说,林区不少农民外出务工,难以顾及林地经营,林权流转有现实需求。而从林业产业发展趋势看,目前过分细碎的林地承包关系限制了规模经营,农民“守着青山过穷日”“望着‘金山’在感叹”的现实并没有根本改变。

据介绍,浙江省新出台的办法,通过流转经营权证的方式对流转的林地经营权进行确权,实现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在保护林农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明确了流入方的权益,有利于林权流转,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目前,浙江省已建立林业股份制合作社79家、家庭林场1294个,累计实现林权流转面积1586万亩。2014年,全省年林业总产值达4186.7亿元。

责任编辑: 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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