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一批干部任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07 17:23 来源: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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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批干部任免,具体情况如下:

省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张严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职务;

蒋洪新同志任湖南师范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湘溶同志的湖南师范大学校长职务;

宁建民同志任湘潭大学副校长;

黄竹青同志任湘潭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刘建平同志任湘潭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湘潭大学副校级督导员职务;

刘长青、廖永安同志任湘潭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益春、高协平、戴飞军、王继平同志的湘潭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全智华同志的南华大学副校长职务;

洪源渤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

黄立宏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湖南女子学院副院长职务;

谈传生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

蒋昌波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明、张建仁、文先明、邹宏如、胡永乐同志的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冷志明、李定珍同志任吉首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曹晓鲜、赵敏同志的吉首大学副校长职务;

黎定军同志任湖南商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杨虹、聂国卿同志的湖南商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小波同志任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罗毅平、杨剑瑜同志任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宁立伟、彭晓同志的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云龙同志的长沙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建强同志任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湖南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段雪梅同志任邵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1日

(姚茜)

责任编辑: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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