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69项中央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08 08:58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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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项中央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
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1亿元

青海省不断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今年以来,共取消、停征69项中央和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1亿元。

严格落实国家普遍性降费政策。青海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共取消、停征和免征了涉及青海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

认真清理规范青海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2015年3月1日起取消和停征青海省设立的护路联防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和工伤劳动鉴定费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后,青海省级依法合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有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不含煤炭)、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补偿和占用费2项。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提高收费基金政策的透明度,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了《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青海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青海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青海省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要求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并依法从严控制新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积极主动公开。在新闻媒体上对取消和停征收费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青海省级财政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常态化公开,各收费单位将本部门收费项目在部门网站和收费场所进行公示,畅通企业和个人了解收费基金政策的信息渠道,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记者/卢海)

责任编辑: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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