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护臭氧层将从加强法律法规执行等四方面发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16 19:2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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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记者杨维汉)今年正值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缔结30周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16日在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30周年纪念大会上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公约的履行,为国际履约成功做出重大贡献,中国将从加强法律法规执行等四个方面着力开展工作,进一步保护臭氧层。 

“30年来,保护臭氧层行动得到全球197个国家和地区的广泛参与,全球履约取得显著成效。全球淘汰了98%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臭氧空洞开始缩小,预防了上亿例癌症和白内障病患。”陈吉宁说,“这一国际履约的成功典范表明,只要世界各国齐心协力,就能在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上取得积极改变。”

陈吉宁说,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正在全面融入全球化进程,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平衡和处理好两者关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将在保护臭氧层方面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相关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制度得到切实履行。

二是组织实施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计划。按照总体计划分行业制定淘汰清单,明确淘汰停用产品具体时限。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淘汰工作的相关政策,保障中小企业的履约积极性。

三是推动环境友好替代技术的开发应用。大力发展兼顾臭氧层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符合节能安全要求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研发和应用。

四是继续加强国际履约和环境合作。继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争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加强与各缔约国的交流,共同开展重点物质管理和对策研究。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臭氧秘书处执行秘书蒂娜玻比利在大会发言中说,臭氧层保护的成功经验为各国采取联合行动实现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一个好范例。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均衡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义,中国向绿色经济发展是对可持续发展的直接响应。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30周年纪念大会由中国环保部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京联合举办。

责任编辑: 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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