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信息无需开证明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21 13:50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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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间直接核对 当事人不用奔波
婚姻登记信息无需开证明了

    “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日前,经与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婚姻登记信息的主要使用部门充分协商,民政部制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对于证明取消后的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创业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

    目前,民政部门已实现部、省两级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已基本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和在线婚姻登记。同时,民政部还积极与外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商谈数据核证共享事宜。(记者 潘跃)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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