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资委: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25 15:38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武汉9月25日电 湖北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断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湖北将紧密结合实际,贯彻中央精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持续完善。

一是要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湖北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基本实现,但市县各级还有一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的企业没有纳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接下来将积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将企业脱钩改制,因地制宜制订完善企业脱钩改制方案,协调推进党政机关与直接管理的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加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除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外,党委、政府的其他部门一般不得作为本级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代表。政企脱钩后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转制形成的国有企业、新组建的国有企业都要纳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集中统一监管,同时,积极支持按照出资关系对地方金融、文化等领域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专业化的集中统一监管,支持将政企脱钩后的国有企业划转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是要加快搭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这位负责人说,将探索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指导全省各地按照“搭好平台、下放权力、搞活经营”思路,在现有国有企业基础上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是推进国有股权集中持有,将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级国有股权(资本)的集中持有主体、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省级国有资本有序进退通道,强力推进公司重构提升。二是构建科学监管运营体系。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组织体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据公司章程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战略规划、董事监事选派考核、预算决算、利润分配等事项行使股东职责,承担监督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三是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市场化运营能力。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引进专业人才,强化激励约束,构建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是要加快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转型升级。这位负责人介绍,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一方面推动存量国有资本在流动中实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通过增量国有资本在重点投资方向上的调整和倾斜,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一是要推动投融资平台转型,明确投融资平台的主业和功能定位,加快分类改革,保留少数平台继续承担重大基础性、公益性建设项目,推动其他平台向完全市场化企业转变。二是推动产业转型,按照突出主业、专业经营原则,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促进资产、资源向核心业务和龙头企业集中。三是推动企业管理转型,推动企业开展对标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大力推进管理创新。

四是要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监管方式。这位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厘清监管思路,调整监管职能,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管资本”效能。一是优化职能配置,实施新一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调整,科学调整内设机构,强化战略规划、章程管理、资本预算、监督问责等职能配置,适时向企业董事会下放选聘经理层、薪酬考核等职权,确保“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二是转变监管方式,以管好资本投向、优化资本结构、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为重点,以产权为纽带,以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为依托,依法履职行权,调整监管方式、路径和手段,推动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管企业负责人向管董事、监事转变。三是加强专业监督。建立包括规范董事会建设考核、监事会年度报告、业绩考核、管理评估、党建考核等在内的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评体系,分年度和任期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党委成员、董事、监事进行全面考核。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出台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考核指导意见,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首席股东代表、董事、监事、总会计师等出资人代表年度履职报告、考核及失职问责制度,增强出资人派出代表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可问责性,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在决策和管理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刘杨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