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强企业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0-04 08:33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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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强企业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日前,根据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加快化解企业信贷风险十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应急资金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应急保障资金,是指各级政府设立,当所管辖企业特别是地方重点企业因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难以按期归还银行信贷影响续贷,向其提供的短期垫资资金。

根据《意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当地企业的运行监测,及时掌握企业资金链维系情况。当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时,当地政府要牵头联系债权银行和企业,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协调企业清产核资、引导企业间兼并和重组等相关工作事项;及时协调税务、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迅速应对解决。

同时,各地政府要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助,可根据实际设立应急互助资金,为因暂时资金周转困难诱发资金链断裂风险的企业提供应急支持,帮助企业解决临时周转和短期保障。

加强企业应急资金保障工作,企业仍要发挥主体作用。《意见》提出,寻求帮助的企业须向政府和银行提供准确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及时真实地向政府和银行通报生产经营和资金运转情况。企业要把保证现金流正常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采取资产重组、存量盘活、对外投资收缩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据了解,各级经信、财政部门将联系当地金融协调部门、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单位成立重点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工作,加强和完善风险管理,确保应急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记者 谢贤伟、王永珍)

责任编辑: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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