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发布59项气象国家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0-14 10:28 来源: 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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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发布59项气象国家标准 281项气象行业标准
307项气象地方标准

    日前,记者从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了解到,目前,气象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已发布气象国家标准59项 (强制性标准4项)、气象行业标准281项(强制性标准7项)、气象地方标准307项。

    为了推进气象标准化工作,中国气象局相关主管职能司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制定了气象服务市场管理、综合观测、气象信息化等领域的相关工作方案。《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经过1年至3年的建设,构建面向市场、科学合理、专业有效的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管理标准体系,为《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气象信息服务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形成有力的标准支撑,全面提升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管理的标准化水平。目前,中国气象局已先后召开两次工作组会议,并形成了20项服务监管标准的初稿。《综合观测标准化工作方案(2015-2017年)》提出,于2017年建成比较完备的综合观测标准化体系,综合观测全流程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基本适应气象业务现代化需求。目前,中国气象局正在面向全社会的生产厂家广泛征集40多项气象观测装备标准编制任务承担单位和承担人,并为这些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装备标准编制工作。在积极推进气象信息化的进程中,中国气象局专门成立了气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提出要标准先行,构建气象信息化标准体系,特别要重视数据的标准、质量、安全和开放共享。

    据悉,近年来,气象部门及行业相关部门坚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气象业务、服务、科研和管理需要,积极推进气象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组织建设上,气象部门基本形成以归口管理部门(政策法规司)、主管职能部门(相关职能司)、研究机构(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技术组织(标委会)以及标准编制和实施应用单位(业务服务单位)组成的工作体系,为确保气象标准化工作的高效、优质、有序奠定了技术基础和组织保障。截至目前,在国家级层面有14个气象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个标委会、6个分标委和1个行标委)成立,基本实现气象业务服务领域全覆盖。在制度建设上,中国气象局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气象标准化实施工作的通知》《气象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2013年联合国家标准委下发了《气象标准化管理规定》,配套制定了《气象标准制修订管理细则》《气象标准复核工作规范》和《气象标准化工作手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细则,气象标准化已初步形成一套制度体系,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标准体系建设上,初步形成了气象防灾减灾、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观测仪器与方法、气象基本信息、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人工影响天气、农业气象、风能太阳能、大气成分、雷电灾害防御等13个覆盖气象主要业务服务领域的气象标准体系框架,涵盖的气象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三个层次的标准组成。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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