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始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

2015-10-19 07:28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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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尺子”带来了什么
——我国开始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

    “国税局和地税局开展的‘联合办税’,不仅可以‘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而且服务质量大大提高,办税过程更加透明了。”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国税局办税大厅,前来办税的某公司会计小赵,感受到了办税服务的新变化。

    近日,记者来到山东等地采访发现,以前,办税需要“进两家门、办两家事”;如今,国地税推出了“联合办税”服务,两家用“一把尺子”办理业务,使纳税人“一窗办结两家事”。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今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正式在全国实施。当前,为何要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丘小雄解释说,我国自1994年起,改革原有的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设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20多年来,国地税合理分工,各司其职,作用明显。但当前,税收环境已发生变化,税收管理中逐渐暴露出纳税人‘多头跑’、信息交换不顺畅、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纳税服务质量和税收执法公平。”

    为此,《合作规范》规定了“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等12项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合作事项,要求国地税统筹办税服务资源,联合提供办税服务。

    目前,各地正积极探索。在河南,国地税部门推行一窗全能、双人对桌、互设窗口三种窗口合作模式,实现了“走进一个厅、来到一个窗、办完所有事”。1—8月,河南省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件147412个,联合委托代征税款582.9万元。在山东淄博市博山区已经全部实现一人一窗一屏双机双系统、一人一窗一机双系统两种方式,使办税透明度和准确率得到“双提高”。

    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

    在山东省禹城市政务中心内的国地税办税大厅,记者发现,这里将国地税涉税科室进行了整合,人员、职能全部前移到大厅,所有审批类业务全部前移到大厅,涉税业务只需要在办税窗口等待片刻,就能在大厅完成整个业务的办理。

    正在这里办理业务的山东鲁樱食品公司财务经理李景玉告诉记者:“原来企业发票领购需要分别跑市局、分局、大厅,要层层审批,最高开票限额还得税管员来企业实地审核,一想到这项业务就头疼,现在好了,只要在政务中心一个窗口10分钟就完事了,两个字:轻松。”

    以前,总有纳税人抱怨缴纳“一税两费”麻烦,国税缴完了增值税和消费税,还得来地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今,走进北京市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都会提醒纳税人:“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一税两费’将由国税代征,您再也不用为这件事跑两趟啦!”这是北京市地税局、国税局合作再升级的一项重要体现。

    目前,北京全市政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国、地税局的税务登记窗口已经全部合并,实现了税务登记“一窗式办理”,同时可共享纳税人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据统计,全市约有30万纳税人享受到此项便捷服务。

    “一把尺子”带来革新

    在河南,税务部门落实“三证合一”,减少和避免市场主体多头申请办理证照,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四家事”,办理时限也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在山东,五莲县国地税部门搭建了双网信息化平台和乡村个体社会化管理模式,目前通过社会化管理清理应办未办税务登记业户1202户。

    “推进国地税合作,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系统工程,没有成熟的国际经验可以借鉴,没有定型的合作模式可以遵循,需要各地因地制宜进行创新。”山东省国税局总会计师宋永信如是评价。

    例如,安徽、山东、大连等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税银合作模式,推出面向中小企业纳税人的税银互动平台。山东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功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17个市177个县(市、区)地税部门共向各级金融机构推荐了34584户小微企业,经金融机构调查核实,对1023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9.82亿元,户均贷款292万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

    在《合作规范》规定的“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事项中,要求国地税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以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

    丘小雄指出,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改革发展总目标,这仍然需要税务部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的需要,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记者 杨亮、赵秋丽) 

责任编辑: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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