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婚姻登记12月1日起实现跨区办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1-18 17:35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 林苗苗)记者18日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自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居民婚姻登记将实现跨区办理。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婚姻登记跨区办理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适应人口跨区县流动、人户分离等情况,为群众带来方便。

12月1日起,一方或者双方为北京市居民的当事人,可到北京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撤销婚姻、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仍需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据了解,为了落实这一便民政策,民政部门开展了多项准备工作。北京市民政部门已完成1949年以来所有婚姻登记数据补录,与北京市法院的离婚数据共享,与全国婚姻登记数据系统对接,建成了完整的婚姻登记数据库,婚姻登记数据可实时跨区县查询。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也于去年下放至区县民政局办理。

据介绍,自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将开通全业务网上预约和微信预约服务,当事人可提前2至15个工作日预约。当事人可在“北京民政信息网”预约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等。

此外,当事人可在结婚登记预约程序中同时预约颁证服务;在离婚登记预约程序中同时预约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婚姻登记”微信公众服务号也将于下月正式开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当事人可微信进行全业务预约。婚姻登记机关将通过微信端向当事人推送相关提示信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让百姓少跑路,让信息多跑腿”。

责任编辑: 张兴华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