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出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2-01 08:33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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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民政厅近日下发了《湖北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由3至5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接受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评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履行“监督村民委员会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等10项职责;享有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会议等5项权利;履行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等5项义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监督村级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内容。(记者 杨麟 通讯员 张家翔 程友兵)

责任编辑: 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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