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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

2015-12-07 11:1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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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农业部党组成员杨绍品介绍新时期农垦改革与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农场改革过程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农场既要办企业又要办社会。这次文件中提出改革农场办社会职能,请问具体如何推进?

[杨绍品]这个文件是24年来中央关于农垦工作发的第一个文件,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就是农垦改革难度比较大。难度大,难点在哪里?你刚才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好,就是农场办社会的问题。我开始已经给大家介绍了农场建立的背景,背景决定了它要承担办社会的职能。比如我们有288个边境农场,边境农场肯定要同时建社会事业,科教文卫体,水电路气房这些都要建,这是历史形成的,它为支持农垦事业发展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几年来农垦系统也在逐步地推进社会职能的移交工作。这些社会职能作为一个企业来讲是不应该承担的,它是政府性的职能,但是由于历史上形成了,那么就要分离。从2012年开始,国家启动了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目前,农垦办的公检法移交已经基本完成,基础教育和卫生机构,现在大部分已经移交。但国有农场具有区域性特征,与其他工商企业不同,因此社会职能往往是分而不离,短期内难以采取一种简单的切割办法全部移交出去。所以这次《意见》提出要坚持社企分开的方向,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的“属地化”。

这里所说的社会管理“属地化”,就是把社会管理这件事情移交当地政府管理,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都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同时又考虑到农垦的实际情况,对远离中心城镇的、不具备移交条件的国有农场,文件允许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管办分离的方式进行改革。社会职能可以由农场办,但政府要通过授权委托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办。边疆农场四边不靠,社会职能必须农场继续办,但办的方式不一样了,因为它是政府行为。所以,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最根本是理顺农场的政企和社企关系,将属于政府职能的事情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纳入之后才可以把农场的社会职能分离出去,使农场真正放下包袱,提高市场竞争力,确保经济和社会职能按照各自规律高效运行、互相协调、互相促进,这样利于农场更好地发展,也促进农场的社会事业更好地发展。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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