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检查先摇号,上海推出双随机抽查打造“阳光执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1-17 18:23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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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1月17日电(记者 周琳)多重检查,权力“任性”扰民;执法不公,“走马观花”式巡查难以发现问题……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对事后监管的要求也愈加提高。

如何约束“权力的任性”?17日,记者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上海正式推出“双随机”抽查制度,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实行“抽取、检查两分离”的综合执法随机抽查监管制度,要抽查先摇号再公示,让全民都成为“阳光执法”的监督者。

所谓“双随机”,第一个随机,即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根据市场主体注册号随机摇号,从登记数据库提取、确定检查名单。全市范围的综合监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由工商部门统一随机确定。第二个随机,即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根据事先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或在局范围内开展全员随机,或在若干基层所范围内开展局部随机,或在单一基层所开展所内随机,或在基层所之间开展交叉随机,并实现与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对应匹配。

据介绍,以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贯实施的市场巡查制度,起源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关于在市场监管中推行市场巡查制的通知》。这种强调“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全覆盖监管制度,既缺乏监管精准度和针对性,实际监管效能低下,又给基层所监管执法工作人员造成了“无限责任”。

上海市工商局监管处工作人员张海兵说,例如上海有市场主体190万户,如果按照一家每年检查两次的频次、每次两个工作人员一组计算,相当于一年要有760万人次,而上海即使“三合一”之后全系统人员也不足万人,也就意味着,每个人365天不休,也得每天至少出去两趟。“这就导致一些检查可能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法形成震慑。”

而实施“双随机”后,看似监管频次可能下降,但实际上效率和震慑力都能提高。根据“双随机”制度,监管部门需要将检查范围、检查事项、抽查比例、法定依据、时间安排等事项以及随机摇号确定的市场主体名单,都通过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以前人少任务多,查没查到问题、查到问题采取什么措施,都是执法人员和企业‘你知我知’,责任力度都不够大。”张海兵说,未来这些检查结果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如果有问题没有查出来,监管人员还要被追责。“这种从抽企业、派人员、公示结果都全流程公开的方式,将减少寻租、真正实现阳光执法。”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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